點亮星光 发表于 2018-9-10 18:18:47

識作用時的路徑說明

林勝義老師說:
內相分不是一直都在 喔 !如果一直都在,我們就很難休息了,時時刻刻都像看電影一樣,都有影相或聲音,或感受現在前,怎麼生活啊!
讓我們先拋開一大堆唯識學的專有名詞,先放下咬文嚼字式的華山論劍吧,利用以下圖像式的路徑 ,我幫大家做一個大原則的說明,幫助各位了解。大原則就是 : 當眼根接觸外面的環境(法塵),因為接觸了外境所以俗稱靈魂的第七識,就會有想要搞清楚外面是什麼東東的好奇,這就是攀緣的習性; 因為這種攀緣作意,便引生眼識去"接收" 眼根攝影進來的東西,所以我們常舉例眼球(根)就像照相機的鏡頭,功能是將外境的影像折射進來,眼識就像底片,必須有底片(識體)承載影像,此後,俗稱靈魂的意根在眼根已經攝入和眼識已經載印外在影像後,當然進一步就是要弄清楚眼識(底片)上接收的是什麼東西,此種作意勢力再引起第八識中相似類種子現行,故相似類的影像被引生出來,便叫做內相分(猶如沖洗相片的動作)。此時再藉由第六識對此影像進行了別,因為是相似類種子形成內相分,所以第六識能了別出這個影像是何物(例如 杯子)。所以經由這樣的路徑,我們便能認知一切了。
以上,利用這種圖像式的分斷動作解析,助於大家了解。

睜眼說實話 发表于 2021-7-10 22:34:00

所以第六識能了別出這個影像是何物(例如 杯子)。
《大寶積經》
凡有二種色。一者內。二者外。
言內色者何。所謂眼也。外者是色。若有眼識彼名內色。
耳內聲外。鼻內香外。舌內味外。身內觸外。意內法外。

根據上面經文,
眼識 耳識 鼻識 舌識 身識 意識 都屬於內色
也就是說,這六種識 都是色法。不是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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