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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執、法執、人我見、法我見、人我執、法我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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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4 06: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學佛的過程中,有時會將所謂「法執」定義為是執著佛法或執著修行的方法,而將「我執」與「法執」混為一談。

而就我所了解,通常"我執"是指「人我執」、"法執"是指「法我執」,「人我執」是漏盡的阿羅漢所斷盡。而「法我執」則是成佛或可能是八地菩薩時才能斷盡。

如果阿羅漢就能斷盡法執,那麼這和大乘法所說就有出入了。

而不管只是將"法執"定義為佛法及修行的方法或將"法執"定義為「法我執」,我們對於修行的層次及內涵上還是應該要有所釐清,

因為小乘所斷之法執和大乘所斷之法執在層次及內涵上是不同的,就像大乘悟道的菩薩和小乘的須陀洹從解脫道的角度來說一樣是初果位,但是大乘悟道菩薩是破除「法我見」及「人我見」,而小乘須陀洹只是破除「人我見」,所以小乘及大乘在境界上是有重疊的部分,因此小乘的須陀洹就已經能做到初步的不認為或不執著「有個法」讓「這個我」在修,就如同金剛經所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以上經文所說的境界,從大義上來說,我認為只需破除「人我見」就能達到,而大乘所破除之「法我見」甚至是「法我執」,實際上在層次及內涵來說和小乘則是有很大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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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假修真;假亦真。 能知能覺;能作用。 我就是我;水中影。 真妄和合;一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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